遺產債務都不要?一勞永逸的拋棄繼承
上篇主要介紹 限定繼承 的相關事宜,推薦 遺產大於負債、或者不知道遺產和債務哪個多 的繼承人使用。 但如果十分肯定被繼承人的 債務比遺產還多 的話,就建議去辦理 拋棄繼承 。 雖然也要經過一些手續、也有幾點需要注意的事項,不過限定繼承的「陳報遺產清冊」,確實比拋棄繼承麻煩,反正都拿不到遺產,不如選擇一勞永逸的拋棄繼承。 拋棄繼承 顧名思義, 繼承人將自己的繼承權拋棄,無論遺產、還是債務,都不會繼承 。 提醒,請勿有「先將遺產繼承、處理好,再聲請拋棄繼承、拋棄債務」的想法,這樣做拋棄繼承並不會成功,只會成功觸法,恐涉 刑法之侵占罪 。 如何辦理拋棄繼承 一樣,請在知悉得繼承時起 3個月 內(時間很重要!務必記得!),向 被繼承人生前住所(戶籍地)的地方法院 提出聲請,並準備下列文件: 拋棄繼承聲請狀 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(如果戶籍尚無死亡記載,應同時提出死亡證明) 拋棄繼承人的戶籍謄本、印鑑證明、印鑑章 繼承系統表 已通知次順位繼承人的證明文件(拋棄通知書、收據) 其他法院要求的文件 聲請費1000元 注意事項 拋棄繼承中最重要的一點,就是記得要以 書面通知下一個順位的繼承人 ,於情於理都應當,畢竟對方會因您的拋棄繼承而成為繼承人,誰都不想天外飛來一筆債務。 不知道誰是次順位繼承人?延伸閱讀: 能拿到多少遺產?繼承遺產的順序與分配 如果無法通知,可在證明文件上記載「 被繼承人雖有其他應為繼承之人,但因不知其住所而不能通知 」。 還有,拋棄繼承 無法提前辦理 ,只在被繼承人死後才有效,且聲請過後就 不得撤銷 。 法律協會的建議 關於繼承遺產與債務責任的內容,已大致法普完畢。 家事事件較一般民事事件有著更多的親情糾葛在內,處理起來不僅複雜、也很難一概而論。 所以,若是您有任何疑惑需要解答、困難需要幫助,都歡迎來電詢問或加我們的LINE為好友。 提供 免費諮詢 服務, 聯絡方式請參閱最上方連結資訊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