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協商或更生清算所需文件

申請前置協商所需文件

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債權人清冊
  •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
  •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,無本項者出具收入證明切結書
  • 近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
  • 近1個月核發的財產資料清單
  • 勞保投保資料及明細,確無本項資料者可免提供

申請變更還款條件所需文件

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債權人清冊
  • 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
  •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,無本項者出具收入證明切結書
  • 近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
  • 近1個月核發的財產資料清單
  • 勞保投保資料

申請二次協商所需文件

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,無本項者出具收入證明切結書
  • 近2年度綜合所得資料清單
  • 近1個月核發的財產資料清單
  • 勞保投保資料

聲請更生所需文件

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戶籍謄本
  • 收入證明
  • 支出證明
  • 債務證明
  • 財產證明

聲請清算所需文件

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戶籍謄本
  • 收入證明
  • 支出證明
  • 債務證明
  • 財產證明

法律協會的建議


債權人清冊可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。

綜合所得資料清單、財產資料清單可向國稅局申請。

勞保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可向勞保局申請。

薪資證明文件含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

上述文件、或其他未說明到的文件,有任何申請或填寫上的困難,都歡迎向法律協會詢問。

債務壓力,法律協會助您分擔,風雨路上,我們攜手同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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